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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【学工】关于评选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的通知(研究生)

2015-10-23 学生工作办公室 

为支持金融教育事业的发展,鼓励经济金融类高校中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勤奋学习,中国银行与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设立“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”项目,首次开展“中国银行光明励志奖学金”评选活动。

 

一、评选范围

评选范围包括:在中国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在读研究生。

 

二、评选标准

1、 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受助学生;

2、  在校全日制本、专科生或研究生;

3、  主要专业为金融类、经济管理类学生;

4、  学习刻苦,上一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及学习成绩居于班级排名50%(含50%)以内;必修、限选、任选课考试全部通过;

5、  诚实守信、自强自立、生活简朴,遵守校规校纪;

6、  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和学校公益活动。

 

名额分配:管经学部共1个名额,奖金额度3000元/人。

参评范围:管经学部毕业年级研究生(在满足设奖单位要求的前提下)。

 

三、评审办法

参照《正规买球app排行十佳平台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奖励评审办法》。附件4

四、评选安排

时间安排

1、10月23日至10月26日下午2点:接收申报材料(过期一律不收);

2、10月27日至10月28日:学部评选;

3、10月28日至10月30日:学部公示

4、10月30日:上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;

五、       申报材料:

 

1、专项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2),表格填写要严格按照制表说明,不得随意更改或发生窜行、窜页的情况出现,所有不符合要求的表格视为无效表格,取消参评同学评奖资格。;

2、发表论文的情况:已经发表的文章需要提交期刊的封面、目录及论文首页;有录用通知的要提交录用通知的复印件、期刊的封面(任意一期)及论文全文;邮件通知的,要注明:此文章已经确认被接收,同时导师签字;SCI、EI收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,被引用的要提供相关证明

3、科研成果只考察研究生学习期间的论文和专著的发表情况,其中发表专著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、本人第二作者;发表论文计前三作者: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、本人第二作者按下表计分,导师及同门为前两作者、本人第三作者按下表分值的五分之一计算,会议论文必须有参会证明(会牌或者缴费证明),否则不予加分。

5、打印成绩单及培养计划(导师签字)。

6、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专项奖学金需填写《管理与经济学部优秀研究生评比量化记分表》(附件1)

7、职务及活动加分请附证明材料(14级硕士可不用附材料);

所有申报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26日2:00前交到管理楼325房间,联系人:尹春香,电话:84707465,电子邮件:yinchx@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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